关于开展省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34次

各市州工信局、省财政直管县工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有关规定,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厅决定对2018年-2019年获得厅管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进行绩效自评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绩效自评核查情况
    通过《湖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查询,截至目前,发现有41个市州、省财政直管县,未完成相关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111个,其中2018年72个,2019年29个(详见附件1)。
    二、企业绩效自评核查情况
    通过《湖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查询,截至目前,发现获得资金的企业,有126个项目没有完成绩效自评,其中2018年99个,2019年27个(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请相关市州、省财政直管县提高认识,认真整改,压实绩效评价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2018-2019年相关专项本级绩效自评,并指导辖区内企业完成单个项目自评,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
    2、请相关市州、省财政直管县于10月30日前将本级及企业自评材料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工信部门、企业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提醒未完成任务。
    3、根据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我厅绩效自评年度通知要求,对市州、省财政直管县本级绩效评价整改不落实的,我厅将调减相关专项下年度资金额度;对绩效自评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后续不予申报厅管专项资金。

    附件:1.2018年-2019年度市县本级自评完成情况
          2.2018年-2019年度未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企业个数统计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