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8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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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

 

为加快发展全省科普事业,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一体两翼”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高质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科普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公民科学素质逐步提升、科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科普原创能力显著增强、科普品牌打造持续推进,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

——公众科学素质稳步提升。2020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14%,是2015年的1.97倍。

——科普人才培育成效显著。2020年,全省共有科普人员16.31万人(其中科普专职人员1.22万人、科普兼职人员6.16万人、注册科普志愿者8.93万人),注册科技志愿者17万人,每万人拥有科普人员23.58人,实现了“十三五”规划每万人拥有科普人员达到20人的目标。

——科普基地场馆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现代科技馆体系逐步健全,形成了以省科技馆为龙头,以市州科技馆、县级科技馆和基层科普设施为辐射和延伸的科技馆基本体系;2020年,全省共有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省级科普基地243个,较2015年增长75%。

——科普传播形式更加丰富。“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科技传播信息化平台建成并运行,打造了由“两微一端、一网、一屏、一库”组成的“科普湖南”融媒体矩阵,其中“科普湖南”微信公众号用户数近180万,活跃度较高的科普e站达1287个;持续举办湖南省科学素质网络大赛,累计参与人次达3000余万;打造原创科普精品,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自制科普小视频和文章,依托湖南卫视制播多个科普节目。

——群众性科普活动全面展开。“十三五”期间,针对青少年,持续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挑战杯”竞赛等活动,参与人次达3000余万;针对农民,开展各类农业培训,累计受训近65万人次,组织454.9万人次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针对城镇劳动者,累计培训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妇女近350万人次,举办“十行百优”专项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累计参赛474.3万人次;针对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职工,组织全员轮训。

——优秀原创科普作品不断涌现。“十三五”期间,全省持续组织开展湖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共评选优秀原创图书、影视、微视频作品180部,是“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倍。

——科普品牌打造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打造了全国科普日(湖南)主场活动、湖南省“中国品牌日”主题活动、湖南省科技活动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湖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等5项科普品牌活动,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

全省科普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专业科普理论研究人才不足,科普研究组织机构缺乏,科普研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足;科普经费投入相对较低,多元化科普经费筹集渠道亟待完善,社会主体参与科普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科普的社会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科普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城乡之间、各市州之间科普发展差距明显;科普融媒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科学知识信息化、智能化传播能力较为薄弱。针对这些问题,“十四五”时期需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加以解决。

(二)面临的形势

国际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领域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经济结构和国际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在全世界的大流行加速了这一变局;在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公共卫生等诸多全球性问题上,亟待形成国际科技治理共识,需要科普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化科技人文交流,推动文明互鉴。在国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仍滞后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的实际要求;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需进一步发挥科普在创新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科普与国家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的结合日益密切,发展先进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是当前科普工作的中心任务。

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努力奋斗。要更加重视科普工作,着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充实科普人才队伍、健全科普服务网络、优化科普发展环境、完善科普产业体系,构建社会化科普工作新格局;要走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科普发展新路径,实现科普之治,更好地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创新发展服务、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要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培育具有较高科学素质的新型社会公民。

二、总体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论述以及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社会联动、注重实效”工作方针,牢固把握“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发展方向,以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牵引,以科普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科普人才培育为抓手,以创新宣传为手段,围绕创新湖南和科教强省建设总目标,建立一支高水平科普人才队伍,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推动科普产业发展,着力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理念的推广和普及,将发展和宣传先进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科普工作的重要方向,推动科学普及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为创新型湖南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科普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满足人民需求、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科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科普工作的政治属性,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坚持政府引导。进一步深化政府的引导作用,为科普工作提供政策、体制、机制保障,加大对公益性科普事业的财政投入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产品研发和其他经营性科普活动,发展科普产业,促进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的格局。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科学普及作用,把科普工作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推动科普与国家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大局。把科普工作贯穿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科普事业发展新格局。

坚持共建共享。积极推进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与各行业部门、各社会主体联动发展,努力构建联合协作、协同共建的科普发展格局。通过开放空间、公众参与等方式,搭建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信息互动平台,积极推动各类科普资源向全社会开放,打破科普资源流动壁垒,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着重引导科普资源向农村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使科普内容覆盖地域范围更广;巩固落实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科普重点人群专项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扩大科普服务人群范围,深入推进科普下沉。

坚持需求导向。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建立积极、快速、高效的科普响应互动机制,优化科普资源供给、优化科普资源开发、加强科普精准推送,深化科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普内容、科普手段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产业的需求有效对接,创新科普工作载体,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助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加快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为公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的优质科普创新成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科普基础设施愈加完善,科普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科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科普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建成与“创新湖南”相适应的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发展体系。

——公民科学素质大幅提升。科普工作针对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大幅提升,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以上,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之间、各市州之间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

——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科普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绩效考核、科技计划项目支撑、待遇保障等进一步强化,加强科普注册志愿者、“科普专家库”入库专家、专业科普理论研究人员等队伍和科普研究机构的培养,全省每万人拥有科普人员达30人,科技工作者每年从事科普工作超过7天。

——科普基地质量显著提升。科普基地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科普基地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地域特色型科普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省级科普基地达到300个,每万人拥有科普展厅面积达到160平方米,在城乡各地域、各年龄段校园均建有示范性校园科普基地,推动高校及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时间超过20天。

——科普投入社会化程度提高。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格局基本建立,政府引导、社会统筹、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更加完善,人均科普专项经费达到10元。

——科普品牌活动效应凸显。打造“科普湖南”“科技潇湘行”等系列科普品牌,湖湘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显著增强,培育具有全国或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科普活动,每万人每年参与科普活动达到3600次。

——科普资源建设持续推进。科普资源开发速度加快,全省新创建融媒体专业科普平台(融媒体科普宣传主阵地)5个以上,新创制刊播具有湖湘特色、具备精良内容、拥有传播能力的精品科普视频(含影视节目、短视频、微电影等)500部(集)以上,打造精品科普栏目75个以上。

——科普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强化全省科普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组织,省科技厅负责提出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科普能力建设,承担全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省科协牵头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实施工作,推进科普信息化、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资源开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科普责任主体,明晰各部门职能,形成高效的部门联动体系,进一步破除制约科普创新的思想、体制、机制障碍。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1. 提升领导干部科学素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推动科普与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等阵地作用,分级分类开展科学素质专题培训,推动科普课程进机关、进党校、进干部培训课堂。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等科普系列活动,邀请国内外科技专家、两院院士做科技报告,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创新精神、创新方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以及防灾减灾能力方面的科普培训,提升其组织管理和创新工作能力。举办红色基因党史密码解读活动,将党史与科普知识融为一体,提升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干部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

2. 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大力推进“家校共育”工程,积极营造校园外、课堂外的科学氛围,多渠道、多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获取科学知识、参与科普活动提供便利。实施馆校合作行动,鼓励中小学充分利用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科普场所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开展科技节、科学精神宣传周、“走近科学家”影展、科技小发明等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爱国情怀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科技夏(冬)令营、青少年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鼓励学生参加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人工智能竞赛等赛事,提高中小学生科技实践和创新创造能力。创新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等科普英才培育计划,扶持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培养“人才湘军”。推动科普工作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遴选一批优秀科普工作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评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建立高校与中小学联合培养科普人才的长效机制,鼓励高校教师深入中小学课堂传授科学知识,鼓励中小学生进入高校实验室近距离接触科学实验,引导中小学生提升科学兴趣、掌握科学知识与方法,培养具备科学家潜质的“科普湘军”。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加大乡村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度。结合中小学、高校课程设置改革背景,加强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课程实验教学,进一步完善初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加科普实践活动;深化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课程改革,加强基础和创新学科建设,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在中小学、高校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工作,规定每学年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参与次数,并依据参与次数折算相应学分。

3. 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实用技术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等农民科技培训活动,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大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科技知识和观念,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科技惠农。加大社会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农村倾斜力度,积极开展科技帮扶“一对一”、互联网科普周等科普实践活动,逐步提高该地区农民的科技文化素养。

4. 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围绕产业创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主题,面向产业工人开展员工培训、科学研讨、科普讲解、技能大赛和“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等活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培养适应新时代产业结构升级改造的高素质工匠队伍,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和网络安全培训等活动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树立爱国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坚持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具备国际视野,成为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创新型技能人才在企业关键岗位、关键工序的优势,提高企业高技能人才的核心带动作用。依托“科创中国”平台,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

5. 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加强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与地区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科普基地等的合作力度,以专业老年医学机构为依托建设区域性科普示范与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组建老年人“科学学会”“科普小组”及“安全科普”专家库或学术团体,围绕健康生活、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生命急救等主题,开展义诊咨询、网络体验、专家讲座、电子设备使用指导等科普活动,出版老年科普书籍与音像作品,提高老年人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科学认知能力。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文化走廊、党建园地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帮助老年人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消除数字鸿沟、破除信息孤岛,推进“健康老龄化”。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 扩大科普从业规模。加强专业化科普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共建科普人才培养基地,设置各领域科普专业,建立技术经纪人专业团队,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普人才队伍,增强科普工作权威性。推动设立科普工作岗位,引导和动员知名专家、科学家等高端人才以及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科普信息员,建立专业化科普讲师团、报告团,服务基层科普宣传。发展壮大科技志愿者团队,设立科技志愿者协会、科技志愿者服务站等专业化志愿者组织管理平台,发动优秀大学生、科技人员、老专家、老教授等加入科技志愿者队伍,并对其进行规范性培训。充实科普社会力量,结合新时代融媒体传播特性,充分调动传统媒体人才、新型媒体人才参与科普事业的积极性,加强大众传媒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博主、主播等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致力于科普宣传、精准到达的权威科普媒体人才队伍,打造一批有理想、有影响、有担当的“网红科普传播者”。建设科普人才基础数据工程,建立涵盖科普创作、活动策划、决策咨询等各领域专业人才的科普专家库。

2. 提升科普人员能力。建设科普人才培训与实训基地,开展面向各级各类科普人员的科学技术专业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训一批从事科普创作、科普讲解、科普展览设计的专门人才,提升科普场馆、基地、媒体、研究等领域从业人员科普能力。鼓励科普人员积极参与科普竞赛及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力度,提高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科研成果之间的对接能力,打破企业与高校的信息技术壁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践行科学家精神,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承担科普责任,原则上每年从事科普工作的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3. 推动科普人才制度体系建设。以科普基地为载体,加强科普人才梯队建设,凝聚一批从事科普管理、项目策划、技术研发、科学传播的科研骨干人才,争取更多科研、科普项目,实现科普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鼓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并将科普工作指标纳入相关科技奖项评定范围。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开展科学传播职称评定,建立科普工作绩效考评综合体系,采取资金补助、岗位提升等激励手段,调动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优化科普人才培养政策,提高福利待遇,为科普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1. 加强科普创作能力。培养科普理论和政策研究人才,跟踪研究国内外科普发展动态及科学传播理论成果,培育和发展科普智库,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加强科普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普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提高科普工作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科普作品奖评体系,提升优秀作品推介水平,激励更多优秀作品产出。加大对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力度,健全科普创作扶持办法,畅通资助渠道。

2.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加快推进数字科技馆、智慧科技馆建设,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立体化网络科普示范基地,聚焦前沿科普领域,整合社会优质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融媒体平台。建立高质量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影视文化基地、电视节目生产基地等的带头作用,联合电视、新闻主流媒体,共同创新和优化大众传媒科普类影视、节目、专栏及报道的设置。建设高精尖理化类科普基地,依托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企业,设置高科技领域科技成果展示场馆,展示量子计算机、超导体、化学晶体、化学材料、微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科研成果。建设边远山区中小学科普示范基地,推动科技资源向边远地区倾斜,加强边远山区中小学科普基地培育力度,完善边远地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国家地理标志类、非遗类、县域特色产业类、公用品牌类、改革发展类等地域特色科普基地,丰富区域科普资源,传承湖南特色文化。建设自然保护地类科普基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自然教育基地及学校,为全社会提供展示、科研、教育、培训、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建设科学家博物馆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集中展示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建设工业遗址类科普基地,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开展老工业基地、矿业遗产、都市工业遗产科普,实现采矿业、制造业、加工业等工业“遗存”的再利用,推进工业知识科普。

3. 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公益性科普事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科普事业投入机制,购买科普产品与服务,以公益性方式向公众提供各项科普服务。编制全省科技资源名录,纳入“科普地图”体系,出台激励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有条件的企业及两新组织等开发利用科技资源的科普功能,建设科普场所,开展一系列公众可参与、可体验、互动性强、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普活动,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技活动科普化。注重融入式科普,引导公园、商场、医院、影剧院、社区等公共场所逐步增加数字化科普宣传设施,建设一批科普主题公园,推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深度融入大众生活。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的示范作用,形成科技资源集聚效应,强化相关科普企业的建设、规范、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区域科普中心和科普资源库等。构建多渠道科普产品传播平台,让优秀科普作品在省市、国家、国际舞台上进行广泛推介。提升全媒体科普传播能力,丰富讲解演出新型科普形式,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科普讲解、科学演出、科普微视频等新型传播形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增设科普专栏(时段)、增加科普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省级党委政府统筹政策和机制、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协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级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主要阵地,以科技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推广全域科普模式,推动基层科普工作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深度融合。实施智慧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建立科普资源库,推动传播方式、服务能力等提质升级增强科普信息化能力,加强“科普湖南”建设。

4. 加强科普产品研发能力建设。完善科普产业与科普事业融合发展体系,制定科普产业扶持计划,完善科普项目资助制度,落实科普读物、科普书籍、科普音像制品的创作发行优惠政策和认定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科普游戏、玩具、动漫等科普内容产品以及科普旅游、艺术表演、会展服务、平台开发等科普服务产品,鼓励企业将科普投入视同研发投入,加快优秀科普作品的产业转化进程,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扶持科幻产业发展,建立科幻电影科学顾问库,推动设立科幻产业发展基金,打造科幻产业园区等。围绕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宇宙空间、低碳减排等新技术领域,以及公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突发事件,创作一批重点科普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科普产业管理办法与科普产品标准,完善市场准入、运行及退出机制。加大对科普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以消费促进生产。发挥技术经纪人在企业与高校之间的科普作用,找到企业技术发展的难点和痛点,通过精准对接高校科研成果解决“卡脖子”技术瓶颈,推动科普产业和科普产品高质量发展。

5. 推进重点领域科普工作。加强专业领域科普工作,围绕健康生活、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文化旅游、体育运动等各专业领域,开展专题性、系列性科普活动。加强应急科普工作。注重对应急科普热点的预警,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的的应急科普能力。加强国防科普工作,面向公众开展多元化国防科普活动,积极推进科普进军营等活动,提高部队官兵科学素质。

(四)科普助力乡村振兴

1.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推进农业科普创新发展,加强农业基地、农技站、研究所等的相互合作力度,大力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和惠农政策、推广先进品种和技术,推动农业特色化、专业化、信息化高效发展。完善乡村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科普企业根据作品选题满足农民需求的原则,创作并出版现代农业科普系列视频,科普农业实用知识,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积极探索“产业+旅游+科普”发展模式,在旅游产业链中融入科普元素,创建一批有吸引力的湖湘特色科普小镇。

2. 完善科普惠农服务条件。推进乡村科普设施建设,建设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宣传栏等农村基层科普设施,扩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的服务覆盖面,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服务功能,积极设计、建设新型科普基础设施。持续推进科技下乡入村进户,驻派乡村科普工作队,扩展涉农学会和农技协规模,开展专家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村专业协会、科普志愿服务、科技特派员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作用,鼓励各类科技人才对接地方科协和农业农村系统,引导优势科普资源向农业农村流动,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为基层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技服务等提供指导和支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3. 打造乡村科普示范典型。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村科普基地结合国家科普教育试点、文化宣传试点、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试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平安科普”“美丽湖南”等科普活动,打造一批彰显湖南特色的科普示范点。按照统一部署、逐级申报、专家评审、集中认定的程序,每年评选一批示范推广价值大、社会贡献突出的乡村振兴科普示范基地、乡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普带头人等农村科普先进典型。开展科普奖补项目,对乡村振兴科普先进典型给予资金发放、专项规划、人才引进等支持与奖励。

(五)培育特色科普品牌

1. 树立“科普湖南”品牌形象。结合已有“科普湖南”品牌视觉形象,制订《科普湖南视觉形象应用手册》,明确要求所有获得授权的机构按照规定使用“科普湖南”品牌,保证“科普湖南”视觉形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制订《科普湖南品牌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从科普产品的合同授权及认定授权、科普活动的审批授权、品牌监管等方面明确“科普湖南”品牌的具体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开展“科普湖南”品牌网站(频道、应用)、产品(展教品、影视作品等)等的认定工作,打造“科普湖南”品牌网络方阵。

2. 打造“科普湖南”品牌系列产品。深化科普品牌创建,开展“科普湖南”产品品牌建设,以省科技传播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加强科技传播网络体系建设,打造“科普湖南”融媒体品牌;推出《湖南公民科学素养提升手册》等科普读物,出版一批湖南本土健康科普书籍、地理科普书籍、生物科普书籍等,打造“科普湖南”图书品牌;依据不同人群特征,建设系列化、全领域具备知识科普、手工制作、设备体验等创新环节的趣味科普课程,打造“科普湖南”课程品牌;以脱口秀、知识讲堂等形式,邀请嘉宾讲解科普知识,在专家的思考、大众化的表达、轻松的氛围中实现科普信息的高效传达,打造“科普湖南”影视品牌;发挥科普讲解大赛、科学素质网络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普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优化赛制,扩充领域,打造“科普湖南”大赛品牌;依托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科普节日,设计“袁隆平杂交水稻科普日”“天河超级计算机科普日”等特色科普节日,打造“科普湖南”节日品牌;构建规模化、特色化科普会展中心,吸引海内外单位参展,展示国内外重大前沿科技成果及科普产品,打造“科普湖南”会展品牌;对特色科普旅游资源进行深度挖掘,推出水文地质科普、生态农业科普、传统文化科普、工业文明科普等特色科普旅游线路,打造“科普湖南”旅游品牌。

3. 创新“平安湖南”科普品牌。。加强政府防灾减灾科普工作统筹与引领,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结合湖南本土消防、洪涝、泥石流、滑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等实际,创新防灾减灾“安全科普”产品,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加强应急演练,向社会人员科普避灾救灾技能,鼓励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加快建设“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科普”“平安湖南”常态化、社会化。打造专业化“安全科普”品牌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全省范围和大众需求的防灾减灾科普资源,便于公众获取“安全科普”知识。

(六)营造科普创新环境

1. 推动科普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普产业孵化平台、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科普企业服务机构、科普创客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创新创业平台,整合发布企业需求、科普需要,促进成果转化对接,开放共享重大科普教育基地,展示科技创新成果,依托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论坛等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整体推进科技成果与科普需求的有机衔接。

2. 加强科技成果科普性转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科普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联动导向性政策,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向高校教师、院所研究员、研究生等普及成果转化类科普知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审批要求、流程、奖励,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普产品创新率。促进科普与信息、生物、材料等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衔接,鼓励在科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打造应用场景。建设政策惠企平台,集中普及惠企、惠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针对重大性、基础性科研项目,开发财政支持体验项目,提高科研和企业人员的参与度,构建科研与产业融合新生态。加强科技成果市场供给侧改革,鼓励企业根据公众科普需求导向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科普业态,激发科创企业研发科普产品的活力,探索“产业+科普”模式,解决“最初一公里”问题。加强科技伦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营造新技术应用良好环境。

3. 优化科普创新政策环境。研究制定一系列科技措施政策,完善符合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交融支持、稳定投入与竞争支持互补、绩效挂钩的科技投入和政策体系,健全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估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等创新机制。培育科普产品和服务市场,服务新时代公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科普需求,引导开展科普展览、影视、书刊及科普游戏、科普新媒体等开发、应用与推广。完善科普创新奖励机制,开放奖项设置范围,鼓励政府、企业、民间个人等设立科普人才奖,优化全民科普创新环境。

4. 培育科普创新社会环境。正确引导科普舆论宣传,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加强科普内容政治性、科学性审查,掌握科技解释权,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切实强化科普行业自律规范。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典型企业、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力度,鼓励科研机构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支持、激励考核等措施调动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及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弘扬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精神,通过舆论宣传和典型示范,努力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大胆创造、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快科普产业化进程,理顺科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问题,创建高效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普方法、科普项目、科普体系等软课题,把科普问题科研化、科研问题社会化,构建共同的科普语言体系,开发创作形式多样的成果转化科普产品。充分发挥科普特色期刊、公众号、博客、数字媒体作用,广泛收集社会优秀科普文章,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成果,培育科普社会环境和科普创新思路。优化科普金融环境,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知识产权价值信用贷款等,为科技转化和科普工作提供资金担保。加强优秀典型案例示范力度,营造氛围,吸引更多科技工作者加入科普创新队伍。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鼓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

5. 深化科普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区域组织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联合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研发合作、国际技术培训、人文交流、来访接待等活动,加大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度。加入国际性科技协会,借助协会的项目资源和社会资源,开拓新的工作领域,提升科普服务质量。深入开展青少年国际科普交流,聚焦自然生态、减灾防灾、科学考古、宇宙探索、机器人等世界青少年关注的主题,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青少年科普交流合作平台,促进青少年跨地域、跨文化、跨语言、跨民族科学互通与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普合作与交流,依托省内现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共建科普实验室等科普平台,促进科普资源互惠共享,开展科普联合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加快构建规模化、特色化科普会展中心,开展创新论坛等活动,展示全省科技创新成就,交流展示国内外重大前沿科技成果及科普产品,分享先进理念、交流全新观点、提炼创新思路,探讨科技创新实践方向,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有机结合。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等具有科普资源或一定专业条件的单位达成多方共建协议,结为科普阵线联盟,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在夯实现有交流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扩大交流规模,深化合作领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科普工作顶层设计,制定科学普及战略目标,将科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分时间、地点、对象、领域精准设计,协同出台各种政策,并对科普政策进行精准化和常态化宣传,推动科普规划、政策紧密衔接。强化科普工作组织保障,搭建系统工作平台,健全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沟通及时、信息通畅的科普工作组织体系,发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作用、各级纲要办综合协调作用、各类科协组织主力军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多层次、立体式、全覆盖的科普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构建科技成果传播体系,设立科技社团、技术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科普产业管理机构,围绕创新链部署产业链、资金链和传播链,前端激发科普创意、中端创新科普宣传、后端转化科普服务,加快科技与科普的嫁接与融合。

(二)完善制度保障

落实国家支持科普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度,组织开展《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完善科普专项管理制度。开展科普产业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和发布《科普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科普项目,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科普产业。完善科普成果认定制度,将开展科普活动、创新科普理论、科普产品研发等作为科研项目任务和课题验收内容以及晋级评先标准,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机构等研究科普理论、创作科普文章、参与科普政策制定。完善科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展科普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科普创作激情,引导维权主体采用法律途径有效维权,促进审判机关与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沟通合作,形成科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合力。完善科普绩效奖励机制,把科普成效纳入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围,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科普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制定基层科普工作者职称评定细则,推进职称评定工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制度,提升政策执行灵活度,以成功案例鼓励企业转化科研成果,丰富科普产品,降低科普产业发展、科普产品研发风险。

(三)加大科普投入力度

加大对科普事业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科普场馆建设、科普活动组织、科普产品创作与宣传、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科普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加强对科普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缩小科普经费区域差异,重视各类项目、区域、对象的科普工作,推进“全域科普”工作实施。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投入公益科普机构建设,兴办兴建营利性科普机构或设施。

(四)完善科普监测评估机制

将科普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至各级政府和单位,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科普工作高效落实。做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定期对公民科学素质进行监测评估,组织中期督查和终期评估,及时总结推介典型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科普绩效评价体系,将科普场馆建设、科普志愿服务、科普活动等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核内容,提升科普工作和科学素质建设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评价中的比重,定期对各地区科普绩效进行监测与评价,并建立适度的追责机制。强化科普奖励激励,鼓励将科普工作成果和科普工作业绩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指标,推动在表彰奖励、人才计划实施中充分考虑科普并予以支持。优化科普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活动等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完善考核标准,将量化统计数据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定等级,建立等级动态调整机制,针对不同科普基地类型,区别评估重点,推动科普监督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