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民航电磁环境保护区做出规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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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湖南省民用机场及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和飞行安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民航湖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日前共同制定发布了《湖南省民用机场及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1月28日,省经信委和民航湖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在长联合召开了《规定》宣贯会。省经信委巡视员钟志慧、民航湖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波分别作了讲话。

  会议由省无委办主任田振和主持。省无委办副主任刘文介绍了《规定》编制总体情况。民航湖南安监局主任科员李硕解读了《规定》的主要内容。省直有关单位、省内各机场和导航台负责人,重点设台单位,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人共120人参加会议。

  航空无线电导航是以各种地面和机载无线电导航设备,向飞机提供准确、可靠的方位、距离和位置信息的活动,是保障飞机昼夜间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安全飞行的重要工具。其性能的发挥及信号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设备本身的状况,还依赖于导航台站周围的电磁环境。来自非航空导航业务的各类无线电设备,高压输电线,电气化铁路,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等引起的有源干扰和导航台站周围地形地物的反射或再辐射,都可能会对导航信息造成有害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和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场运行日益繁忙,机场内环境、机场飞行区域及周边环境和航空无线电台(站)使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航空专用频率受外来信号干扰的情况日趋严重,特别是破坏民航电磁环境的行为成增长态势,导致民航运行安全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我省民用机场及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的划设工作迫在眉睫。

  《规定》的出台,将规范我省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加强我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维护公众利益,保障飞行安全,促进民航事业健康发展,提升无线电管理水平。